• 2012-05-07

    路过 - [旅游]

           假期去了厦门。

           比起硬生生刷上欧洲风情美式闲适调调的鼓浪屿,我们在厦门市区走过一条惊心动魄又活色生香的街道。吃过海鲜出来,下一站是鸭肉粥店,根据GPS的指示,眼前展开的是夜幕初垂时分刚刚亮起两排昏黄灯光的生鲜市场。

            刚下过雨,原本就总是湿漉漉的市场泛起了一层潮气的氤氲,每只灯泡都带着更晃眼的光晕,把周遭的一切都放大了。摊主们的吆喝,彼此间用闽南话的闲聊,以及讨价还价的声音都在灯光中摇曳震荡,像投掷过石子的湖水中绵绵不绝泛起的涟漪。厦门人的厦门不在鼓浪屿被游客踏破门槛的Café里,而是在被雨水洗刷过后露出亲切雀斑的小街道上呢。

            如果人鱼公主登陆后来这里走一遭, 一定会觉得人间即是炼狱。躯干不知去向的胖头鱼张着惊恐的眼睛躺在冰盒里,被人取了首级的那一刻,它脑海中的快照是哪一幅?银蠟蠟的带鱼在灯光下看起来凶狠无比,只见过它们以红烧面目出现的我一直不晓得带鱼还有一张海怪脸——只可惜那些细小密实的锯齿状牙齿在关键时刻并不能救它一命,骨骼很整齐的它们原来不过是色厉内荏的纸老虎。最难脑补出本来面目的要数三文鱼,无论是在日料店还是水产市场,它们都只是有着大理石纹路的肉块,想象一下,徜徉在珊瑚丛中的鱼肉方块⋯⋯还真是违和。

        市井的气息在老板刮着鱼鳞,掏着鱼肚的指尖渲染开来,那些混合的新鲜腥气直窜后脑,舌头下微微有些发苦,但整个人却感觉被打开,真正体会到正结结实实地踩在大地上。这儿没有光可鉴人的石料地板,虽然不用担心裙底风光被深色大理石投射得一清二楚,但也要灵巧的左躲右闪,避过东边老板娘洗地的污水还要闪开西边的一滩肝脑涂地。就这么蹦蹦跳跳走着,观看着两手边惊心动魄的杀生场面,一滴雨水打在脖子上,顺着后颈流进衣领,凉丝丝的。我缩着脑袋回过头去看欣欣,她的眼睛眯得弯弯的,笑容被橘色灯光衬得更加温暖。

        回家的飞机上,终于坐到了一直心心念念但求之不得的紧急逃生门旁的位置。遮光板拉下再打开,再拉下,再打开,大地上的景色就变成了切割齐整的彩色农田,德国又出现在眼前了呢。

        

    这一年我去了很多地方。我在很多人身上看到你,也在很多人身上看到我自己。

  •     在一个天气不怎么样的下午,窝在床上,吃掉半盒子巧克力,看完一部张弛有度的《A Single Man》。

    在相濡以沫走过十六个年头的同性爱人Jim意外去世之后,熬过艰难八个月的大学教授George决定:在这个周末自杀。于是周五清晨,一如既往梦到爱人死去场景并慌张惊醒过后,他对自己说,挺过这一天。

    Colin Firth是并且只能是扮演George的第一人选:他们都是沉默自持的英国人,有拿腔拿调的伦敦口音和对身上行头的锱铢必较。George在大学教授英国文学,住郊外的现代别墅,开奔驰老爷车,衬衫床单浆洗得硬挺素白,袖扣也要特别搭配过,不穿白袜子,领带打温莎结——他对生活不是不爱的,连吞枪后倒下去的姿势都要一一确认过才肯放心赴死,他还太牵挂这世界。

    只是这残酷尘世上再没有他魂牵梦萦的爱人,却处处留着招招致命的回忆。

    见过扮演JimMatthew Goode之后,我想每个人都会懂George为何那样爱他。Jim有一双深邃温柔的笑眼,闪烁着从不回避的炯炯目光。在George幽怨地回忆与爱人昔日点滴的几个场景中,我最喜欢他俩一同窝在沙发里读书的场面。房间干燥温暖,连小狗都趴在地板上懒懒不想动,和爱人捧书对坐,没有太多的说话,四只脚却舒服地综错交缠在一起。JimGeorge读晦涩无趣的卡夫卡,而看了Jim手上的《Breakfast at Tiffany》,George却只爱怜地望着他,无限宠溺。“哪怕让我在这一刻死掉也无所谓”,Jim这样说。

    A Single Man》的色调光影实在出彩,George出现的画面总是淡掉的黑白灰,他不疾不徐地动作,沉着应对,留恋却又不温不火地用心凝视一切,矜持内敛,不动声色,嘴角挂着半明半昧,半悲半喜的笑意。每个见到他的人都说“你看上去气色不太好”,不知道他们眼前是否也被导演放上了特效滤镜,还是George的确透着命不久矣的死亡气息。但George的人生最后一天却戏剧化地充斥着许多明快的色彩:运动场上身材健美的大学男生,穿天蓝色蕾丝洋装的邻家小女孩,绚烂夕阳下的西班牙美男子,以及,那个笑起来有Jim一般无辜面孔的学生Kenny。他们将生命的活力投射到George身上时,他的面孔也会骤然生动过来,或笑或泪,或痴或狂。纵然这些亮色彩都像是羁绊着他远离死亡深渊的救命稻草,但却终究都抵不过无常生命的黑色幽默。

    不同于人们对龙阳之好的一般想象,片中各人都没有表演出流于表面的女性气质。当意图把George掰直的老友Charlotte失心疯地大喊“你这个TM的娘炮”时,我居然不厚道地笑了。Colin Firth演得好,好在于你会以为那个被你于电光火石间捕捉到的“很娘”的睨视只有你发现了;好在于原本你会以为相当违和的画面看起来不过就是正常的过日子。

    A Single Man》是风头正劲的时尚设计师Tom Ford的电影处子作,剑一出鞘就射出寒光万丈,赢下大大小小无数戏剧奖座。只是想想,Ford的同性爱人Richard Buckley也已罹患癌症20余年,形销骨立,风一吹就倒。片子拍得这么丝丝入扣,是否也写尽了Ford对失去爱人的惶恐和一切所能预见的痛苦?

    哀伤的音乐响起。黑底白字的字幕慢慢出现。

    一首曲子放完,整部电影结束。

    For Richard Buckley

    Richard问,为什么不把给我的致辞放在开头?

    Tom说,因为我的爱情不用用来做噱头。

  • 2011-12-29

    Auf dem Weg - [路过欧罗巴]

     

    一、

    往西班牙一趟,在路上的时间竟然有二十几个钟头。想想真是奢:在大多数的其他人正为工作、学习忙得焦头烂额手足无措之时,我却能窝在狭窄的机舱内,逼仄的大巴里,甚至是算得上舒适的火车中完全放空或干脆蒙头大睡。啧啧,真是奢侈的有闲人。

    只可惜当闲人的代价就是人会越变越钝,愚钝的钝。精神的锐利不可能产生于舒适的环境中——我完全忘了这话是谁说的,果然够钝。但愿不要向愚蠢发展,愚还有可能是善莫大焉的智慧,蠢才是最最讨厌的。

    独自生活后,时间被琐事撕扯成无数的碎片,想要专心致志的干一件事情实在太难。本来想要扫除,五脏庙却唱起了空城计;本来想要学习,815的电影剧场又正要开演。很久都读不完一本书,很长时间也泡不完一罐茶。

    这时候在路上的时间却刚好让人镇定下来。

    自放空中回过神来,从昏睡中苏醒过后,终于想起来还有翻闲书这档子事。在旅途中读书的好处就是,书看累了还有窗外景可以眺望来放松眼肌,或者是用你熟悉的文字来屏蔽怪力乱神的外语。

       

            旅游就是这样。早从前的从前,同学人家小学已随家人居家欧游,那时候,小学生能够坐飞机算是大事件了,总是羡慕不已。

    现在想深一层,十岁未满,坐飞机不过是虚荣,给你十岁未满到了水乡威尼斯,没有足够年级去感受一个不断在沉沦中的都市,对渐行渐远的美没有概念,即使神童般对该地历史文化读过了,甚至连《死在威尼斯》都看过了,但消化不良去了也是白去,最大成就不过是留影,到此一游。

    --林夕 《原来你非不快乐》

     

    在路上看到这样的文字,忽然觉得旅行被赋予了成长的意味。我虽囊中羞涩,但称得上是孑然一身,身体健康,会讲外语,又在最好的年纪,虽经验阅历有待丰富,但也已懵懵懂懂,大约能够想象遗憾的圆满、不强求的潇洒或锱铢必较的美丽,甚至连《死在威尼斯》都看过了。能在这样的人生阶段周游列国,实在是幸运幸福。

     

    二、

            威尼斯已经是上个夏天的回忆了。只是提起Thomas Mann的这篇名著,又有几句话想说。大学时候还写过一篇由它引申出的小论文,人就是这样,凡是自己涉猎过一丁点儿的东西,总有特殊的感情在。

    威尼斯实在是个可以提供末世幻觉的城市。光是读它的历史,就觉得浪漫的一塌糊涂——威尼斯城上面是石头,下面是森林。这里建筑的方法是先在水底下的泥土上打下大木桩,木桩一个挨一个,这就是地基,打牢了,铺上木板,然后盖房子。当年为了建造这座水城,意大利北部的森林被全部砍光。耗费这样的人力物力来修建一座城,或者说筑造一个梦,没有一颗赤子之心的人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这里还有最神秘的道具——原本专属狂欢节的面具已经成为了威尼斯的特产。戴上面具,失去身份,重新获得的自由可以让人放肆乃至放纵。

    威尼斯的美中还夹杂了一种无力感,就是那种引人唏嘘的遗憾之美。如果不是在这里,暗恋美少年的怪蜀黍怀揣着怦然小心脏孤独死去的情节也许无法被理解认同。求之不得的爱恋千千万,不见得哪个必须要含恨而终。少年的青春之美糅杂在威尼斯的氤氲中,是转瞬即逝、无人能够留住的掌中细沙。你越想抓住,却只得流失更快的相悖局面。浮士德博士说:“你多美啊,请停一停。”但美的事物只允许自己留下片刻的剪影,谁也别想抓住它。威尼斯的多少门廊台阶已经被不断上涨的海水吞噬淹没,很多临水的户门已经永远地被封上了。可对于自身的岌岌可危,威尼斯却也只能顾影自怜,束手无策,静静等待灭顶的命运。许多许多年以后,它或许会是第二个消失在大海中的亚特兰蒂斯。

     

    三、

    西班牙是一个总让我想起意大利的地方。

    在德国住久后,习惯于人们的严肃拘谨。德国人面面俱到,永不出错,时时整洁安静,保持距离,只是好好先生和完美小姐们总容易让人产生如同嚼蜡的乏味感。但西班牙同意大利一样,是热情的地方。

    机场大巴渐渐驶进巴塞罗那市区,听觉也跟着慢慢苏醒:这里的生活有熟悉的喧闹气息。西语是弹大舌的语种,于是西班牙人说话速度快起来时,听起来很像是在吵架。德国的阴郁沉闷被巴塞罗那的骄傲阳光一扫而空。西语问好的"Hola" 听起来怎么都是裙摆摇曳的热带风情。

    巴萨是世界上最好的足球队。两个巴萨球迷把印有这句话的旗帜绑在巴塞罗那闹市区La Rambla大街的路灯杆上,几分钟时间就引来一群路人争相在旗子前合影留念。餐厅里的服务生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幕,上面是巴萨夺得世俱杯冠军后举队庆祝的画面。2010/11赛季的五冠王,巴塞罗那人有足够资格为他们世界上最好的足球俱乐部骄傲呐喊。

    “没有哪座城市会像巴塞罗那,因一个人而变得熠熠生辉。”巴塞罗那为世人提供的奇妙幻觉不亚于带着悲壮美的威尼斯,而这一切全部仰赖天才的建筑师安东尼·高迪。

    只有疯子才会试图去描绘世界上不存在的东西!

                                              -- 安东尼•高迪

    高迪不是疯子,当然也不会是太正常的普通人。看过高迪建筑的人大抵都能体会,没有一颗纯真的孩童之心绝无可能设计出那些本不该存在于这个次元的建筑。他所迷恋的蜥蜴、蝾螈这些元素,本身即是神秘而魅惑的生物。在支离破碎的马赛克图案中,那些两栖动物看起来更加迷幻,小小瓷砖拼凑成的鳞片,每一块都折射出不同的斑斓色彩。夜幕垂下,没有人知道它们会不会爬回池塘边汲水。

    罗马的西班牙广场曾留下赫本的美丽身影,踏着柔美的半包围式阶梯,任谁都想在那里和潇洒倜傥的记者先生谈一场不计结果的恋爱。而塞维利亚的西班牙广场却有完全不同的恢宏气势。在如这里宏大而华丽的建筑前,人变得很小,而相机怎么也不够用。从墙壁的罅隙间,拱桥下的阴影里,或是喷泉前映射出的彩虹中,你仍能看到属于它往日光辉的海市蜃楼。

    西班牙皇宫可以说是缩小版的凡尔赛宫。逛着逛着总让我有时空交错的感觉,仿佛回到去年圣诞时候,和范老在巴黎的那个严冬。欧洲宫廷的户型设计我很不能理解,一间屋套一间屋,间间相连,要从A屋走去D屋,除了穿越BC之外别无他法。神奇的是,BC二屋之中,还有一间是皇帝先生的卧房。于是,除了“住在这里的人彼此之间一定很熟到互不设防、没有隐私”这样的假设必须成立之外,我想不出可以忍受这种户型的其他方法。不过装潢的繁复华美的确是无与伦比的,一切细节,眼睛看到、看不到的,都有匠心独具的设计。每间屋都有着鲜明的独立风格,全部装饰独一无二,仅为这件房特定的主题配搭。晃神时,脑海中不禁蹦出个葛大爷,啧啧称赞道:“讲究!”

    老实说,正宗传统的弗拉明戈舞和我之前的想象有极大的差别。耳畔别着娇艳花朵的乌发女郎肆无忌惮地扯动鲜艳裙摆,裹挟走贪恋的目光和蠢蠢欲动的心,再骄傲地把它们摔碎在地上,碾成粉末也无所谓。腰肢要细得不盈一握才最好。弗拉明戈难道不该就是这样吗?但传统的弗拉明戈表演在我看来却更该被称作“拍手舞”。在想象中该是绝对主角的舞娘大部分时间却都在为歌者击掌打拍。虽然听不懂西语,但从歌手的面部表情分析,大抵讲的是一个如泣如诉的故事。丰韵娉婷的舞娘很长时间才站起来舞蹈一段,但爆发力十足,该停在十一点钟方位的手势绝对不会落在十点半,这舞太瘦的家伙跳起来就没了味道。

    和所有沿海地区居民一样,西班牙人热爱海鲜。而作为热爱海鲜的内陆人民,我热爱有海鲜饭的西班牙。

     

    四、

             夏天在意大利的时候心想:既然都到了意大利,一定要读卡尔维诺才像话吧?!结果《寒冬夜行人》翻了3页就投奔了师太亦舒,从米兰一路读到自雅典回柏林的飞机上,整整看掉十几本。附庸风雅之事还是该顺从心意,没那个心气儿的时候读点儿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就好。这次上路,又看掉一本林夕三本东野圭吾。看来,读大部头要趁早。

     

            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 2011-10-24

    重返德意志 - [@Deutschland]

    清晨530分的慕尼黑显然还没有完全醒来。停机坪上几只巨型钢铁大鸟也都懒懒垂着眼帘,不知道它们同样刚自远方来,还是休息了一夜正准备回家去。破晓的曙光尚未撕破夜的大幕,只隐隐在后头埋伏着,并不心焦却又不慎暴露了它的跃跃欲试。重逢的人们亲热地贴面拥抱,宠物小狗也在一旁兴奋地喘气、快速摇摆着尾巴,围绕着主人不停转来转去,看起来有些被冷落地在干着急。

    坐上开往耶拿的ICE列车也不过725分,慕尼黑打着哈欠,睡眼惺忪的和我们挥手告别。久负盛名的啤酒节才刚刚结束不久,慕尼黑送走全世界来参加FranzSissi盛大婚礼的游客,疲倦地爬上床。它有一夜好梦,但对于穿越3个时区来到这里的旅人来说,这格外漫长的一天才刚刚过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已。

    一路向北。驶出市区,列车很快攀升上了时速300公里。窗外的景致也渐渐从街景、村庄、森林,变为开阔的原野。如果不是偶尔闯进视野的几架用于发电的风车的出现,你只愿意相信,除了铁轨上过路的旅客,没有人曾到过这里。

    平整的田地已经重新翻耕好等待着下一季的收获。晨间温差所带来的雾气填满了田埂间的沟壑,望过去是一片雾气腾腾的云海。种子在地下蠢蠢欲动,你仿佛能听到生命在梦乡均匀的呼吸。一日它们会苏醒,变成芽,变成苗,变成饱满而泛着灿烂光泽的果实。

    远远可以看见山坡上一棵肃萧的树。不属于任何集体,没有束缚,也没有依靠。光秃秃的原野上它兀自站着,直挺着脊梁,骄傲地散开它的树冠。不知道它有没有类似一箭穿心的纹身,或是曾在雨中温柔地陪伴过Stephan等待他的Julia

    这一切,曾经都是我从未见识过的景致。

    早上的德国有清新的味道。是凉丝丝的空气,沐浴露,洗发水,牙膏,李施德林,古龙,香水和咖啡混合的味道。第一次来到这里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我一下就记住了这个味道,这是刚刚苏醒的德国的味道。

    太阳自田野的尽头盛开绽放,雾气从厚实的棉絮变为轻柔的薄纱,继而悄悄溶解在空气中,四散无影。

    重返德意志,施瓦本地区天气晴。

  • 开馆5年,从Space死忠到被驱逐至wordpress,到现在定居大巴,我这犀牛馆已经生生从有感而博变为月经博直至现在的季刊(过些日子兴许发展成年鉴也未可知?)。也许是人老了,懒了;也许是人老了,有感而发的事儿没那么多了;也许是人老了,更适合微博那种不超过140个字的碎碎念,组织不起来太长的句子。总之,就是人老了。

    作为一个老人,被7月份的12气温打败也不算太丢脸。煮了一小锅姜丝可乐喝,甜中带辣,连脚趾头的细胞都暖过神来,舒服得泛起一层红晕。

    这味道,放在小时候我是不可能会喜欢的。

    每个小孩都只喜欢单纯甜滋滋的糖水味道不是嘛?特别是我。在被高瞻远瞩英明神武的我娘于幼年时期以预防龋齿为名被禁止在一切饮料中加糖的生活不能自理阶段过去之后,我明显比其他小朋友更加钟爱糖水儿。除了白菜味儿的雪碧之外,一切汽水、果汁、娃哈哈AD钙奶都深得我的欢心。

    亦舒说,人生苦短,先吃甜品。原来我在20年前就早已开窍。

    糖水期占据了我人生的半壁江山,直到我开始闻得茶香。或者说,直到我开始牙疼。

    其实小时候也总喝茶,因为爷爷爱泡茶,并且鼓励我喝茶。只是糖水期的顽劣小孩哪里懂得香茗,不到渴得嗓子冒烟是断不肯向爷爷讨一杯茶吃的。那种苦中带着涩的味道要如何才能敌得过香精的甜蜜呢?

    但峰回路转人生跌宕,我的饮茶生涯却居然有个重口味的开场。爱上喝茶是因为喜欢上苦丁。我从不喝功夫茶,因为我没那个功夫和那个功夫,“牛饮”对我来说从不是个贬义词。况且我偏偏爱看苦丁叶子在热水中从一支舒展为一张的场面,不用个大号玻璃杯怎么看得真切?喜欢苦丁说到底并不是因为喜欢它的苦,而是因为它的回甘——那是种苦过后却从身体里面泛出的丝丝入扣绵绵不绝的清甜。啜一口热茶,再吸一口凉凉的空气,一切都是甘甜的。

    再后来又喝酒。其实从小就喝酒,只是完全不喜欢。住到德国后,冬天时自己煮巧克力喝,加一点儿酒进去,喝一小杯周身就暖融融的,可口又安眠。终于深有体会,俄罗斯人为什么深爱他们的伏特加,零下三十度的时候,它比金子还要珍贵。后来干脆直接喝酒,比起名声在外的法国红酒,我更喜欢德国本地或者是西班牙的产品。什么皮革、丹宁我统统喝不出来,我有我自己喜欢的,是不能言传的滋味。

    写到这儿,家里却偏偏没有酒喝……给我来块儿百利甜蛋糕也行啊!

    好在下周就能和黛西小姐一起在意大利喝酒了。托斯卡纳艳阳下,我们喝酒听歌讲故事……喂,再来一份提拉米苏!

     

    旧照,去年圣诞与黛西小姐的捷法之旅。

    期待我们的意希之行!

  • 2011-04-28

    独处的力量 - [他们说。]

    人们常以为孤独是一件可怕的事。“孤独”是一个充满了价值判断的词语。我们以前学英文,记得老师经常辨析alone(一个人)和lonely(孤独)两个词的分别。A man can be alone without being lonely.  一个人可以独处,但独处的人未必都觉得凄凉。更多的时候,更为可怜的是需要混迹群体,无法面对自己的人。

    中文里,我们有时把独处、孤独、孤僻和凄凉全搅合到了一起。有首歌唱到: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说一个人孤僻,简直就等于说此人离犯罪和变态不远了。作为一个深度内向的人,我觉得这是一种很大的歧视,也是一种因果倒置 ——  真正造成社会问题的,是社会的同质化倾向。很多时候,社会受不了孤独的人,非要将他们同化,同化不了就开始嘲笑,贬低,因此才造成了各种矛盾冲突。

    《大学》、《中庸》中都有“慎独”一说。我当年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候,有个大学中文系教授告诫我,说年轻人要“慎独”,最好不要独处。我近日去查有关资料,发觉他所理解的“慎独”,未必是先贤的本意。朱子对《大学》“君子必慎其独也”的解释是:“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应该说"慎独"的本意,是我们独处中自省,不要因为没有人看到就胡作非为。

    在把内向界定为负面性格的文化环境之下,独处变成了大众忌讳的事情。我自己从小到大,一直有人试图改变我,要我“外向一点”。记得读大学的时候,有个女同学告诉我:“你这个内向的性格必须改,否则你一辈子很惨。”快20年过去了,我不知道那位外向的同学到底怎样,反正我自己也没觉得自己多悲惨,事实上我自得其乐的时候居多。我们家两口子,她认为人必须交往,因为和人交往,交谈,能“碰出思想的火花来”。可是我发觉在很多人聚会的时候,除非是遇到了真正话语投机的人(几率很小),否则和人碰出的火花,还不如我自己拿头在墙上撞出的火花多。爱迪生是个大发明家,我看他的诸多灵感,也不是和人碰撞出来的。有一年他被人拉去参加一次晚会,很多人过来赞美他的成就,他好不容易躲到了一个角落,一个人概叹:要是这里有只狗多好。

    喧闹的社交场合,交流的质量往往是一木桶原理,交流往往会跌落到最没思想者的水平,因此很多社交聚会才如此愚蠢而无聊。我曾经在《三千臭皮匠》和《达赖喇嘛和十二怒汉》两篇文章里写过,人处在集体中的时候,未必就会“集思广益”(当然有时候会,这需要一定的会议主持技巧)。一个愚蠢的意见领导者,加上集体的隐形压力,会使得交流质量严重下滑,不大可能产生高质量的成果来。

    为什么不让喜欢独处的人独处呢?甚至表示欣赏呢?

    独处也是一种修炼。我们通常认为孤独是一种个性,好像是个人人生态度不端正造成的。但周国平先生就说,孤独是一种能力。
    “怎么判断一个人究竟有没有他的“自我”呢?有一个可靠的检验方法,就是看他能不能独处。当你自己一个人呆着时,你是感到百无聊赖,难以忍受呢,还是感到一种宁静、充实和满足? ”

    叔本华比周国平走得更远,把不能独处的人基本上当成了一种低能,他也否定了把社交作为幸福来源的可能:

    “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级别中所处的位置越高,那他就越孤独,这是根本的,同时也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身体的孤独和精神的孤独互相对应,那反倒对他大有好处。否则,跟与己不同的人进行频繁的交往会扰乱心神,并被夺走自我,而对此损失他并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获取幸福的错误方法莫过于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原因就在于我们企图把悲惨的人生变成接连不断的快感、欢乐和享受。这样,幻灭感就会接踵而至;与这种生活必然伴随而至的还有人与人的相互撒谎和哄骗。
    首先,生活在社交人群当中必然要求人们相互迁就和忍让;因此,人们聚会的场面越大,就越容易变得枯燥乏味。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谁要是不热爱独处,那他也就是不热爱自由,因为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
    叔本华很瞧不起那些喜欢凑热闹的人,他认为这些人面对自己只能看到一个可怜虫,所以才不愿意独处,而寄情群体的喧闹和刺激,以弥补内心的不安和空虚。这样说自然有他的道理,但是时隔多年,我可不想跟外向的朋友说:“你这个外向的性格必须改,否则你一辈子很惨。”一个多元共存,五颜六色的世界,才是值得我们热爱的。对于个人来说,关键还是个合理的平衡,理想的状况是一个人既能独处,也能交往。

    不过,在这个热闹的社会里,更需要强调的是独处的能力。加德纳的多重智能学说里就有内省 (Intra-personal/Introspective)能力这一条。一个人不善于面对自己,不会审查自己的内心,这也是一种心智的欠缺,而这种欠缺往往是我们所忽略的,很多教育者更重视加德纳所称的社交智能。
    特别欣赏的一篇文章。因为敏感词等问题,内容稍有删减。
    图:St. Bartholomä礼拜堂
  • 2011-04-08

    - [流水账]

    真正懒散生活的指标之一就是,没有精神活动。我已懒散多日。

    没有精神活动的结果之一就是,只能写写流水账。那我开始写了。

     

    假期的时候去蜂巢看了《蝴蝶变形记》。刘总提出这个议案的时候当即遭到了我无情的讥讽和嘲笑,名字太傻冒,你还能让我有什么别的反应?我们的对话既然已经有了一个装逼文艺青年式的开始,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我:最近没有孟京辉的剧吗?

    刘总:有啊。

    我:那咱们看那个吧!

    刘总:名字特傻冒那个就是啊。

    ……

    聚光灯打在空旷的舞台上,可以看见空气中的微尘不断翻腾上升,像夹着金属微粒的烟雾。几米之外,这是一个叫居伦的欧洲小城。

    这一出《蝴蝶变形记》改编自瑞士德语作家Dürrenmatt 1956的作品《老妇还乡》(Der Besuch der alten Dame)。主题居然和时下最流行的某山寨电视台的热播剧不谋而合,一言以蔽之:咸鱼翻身的悲惨女主角在掌握了全世界的财富之后誓要整死当年抛弃了她的男主人公。

    整部话剧我最喜欢的便是女主角Klara的造型——僵尸新娘。雪白通透的肌肤并不是源于青春的活力,她全身上下几乎都是由象牙制成的假肢拼凑起来的,即使乘坐的飞机失事也能毫发无伤。在被初恋情人Ill抛弃之后的她,辗转流落他乡,沦落成为妓女,在经历了八次婚姻之后,通过继承巨额遗产而成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

    Klara的戏服是婚纱的内衬——薄纱衬裙下她苍白的双腿若隐若现,外面的鲸骨环裙撑没有了裙摆的遮盖,看上去就是个滑稽的道具。无论她如何富可敌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她在众人的眼里始终只是一个穿着透明婚纱的卑贱妓女。

    为了报复当年无情践踏了她的旧情人Ill,她开出了10亿买他一条命的条件,并带来了一口棺材。矮油~~~我可太喜欢这个棺材了!沉默的坚持才是最有力的不是吗?!叫嚣着天道人道的居伦人最后不全都被那十亿的诱惑引到万劫不复的深渊里玩儿蛋去了吗?!

    认真才会赢啊!I mean serious.

     

    在今天的每日例行阅读里看了有关“烟”的好文章(点这里看原文)。我不抽烟,家人不抽烟,也尽量控制身边的朋友不要抽烟,不知道烟的滋味其实有百种:

    ……年轻人抽上烟,各有原因。有些纯有点《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感觉,觉得抽了支就算长大了;有些是为了融入周围那种“我们不是孩子了,是成年人”的氛围;有些,像《骆驼祥子》里所谓,纯粹为耍个飘。就是说,烟在形成身体依赖之前(其实身体依赖烟的人并不多),经常就是个很符号的东西。所以还是朱自清概括得精当:没它也就那样,但有了它就多点意味,可以咂摸一下。

    ……有些烟的牌子是通过女孩子知道的,比如某个女孩子抽绿装寿百年,枝很细,她抽来很美,抽完后嘴唇有薄荷香味,很微妙的性感。整个房间都有种清澈但确实存在的感觉,像去到了远方。几年后再见,她戒掉了烟和酒(她喝威士忌),改喝普洱茶。跟她谈起这事,大概意思,烟和酒代表一个阶段吧。我认识的抽烟女孩子不少,有瘾的不多。她们抽烟,大多数和情绪有关。人自有感情纠连一时找不到合适表达方式的时节,怔怔坐着一支烟,许就吐出去了。每个女孩儿再怎么好强霸道,最后都会有某个时节怔怔坐着右手托腮,都忘了烟还在烧的那么一小会儿温柔似水都不设防的时光。

    ……每个人的瘾都可以说成一串漫长的苦甜交加的故事,许多人自承无趣的瘾故事,追溯到最后总关乎梦或者爱或者一些纯粹时光的美好事物。所以每个人都有戒不掉的某一种烟或某一种事或某一个人,总是如此。

    总是如此。太阳底下无新鲜事。

     

    4月的德国实在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冬眠的人群全都一股脑涌到了街上。

    我要穿上我的花衣裳,在复活节复活。

      

     

    P.S. 我坚定的立场始终是,吸烟有害健康。

  • 2011-01-03

    巴黎巴黎 - [路过欧罗巴]

     

    “到过巴黎的一定不会再希罕天堂。

    尝过巴黎的,老实说,连地狱都不想去了。”

                                       ——徐志摩

     

    巴黎的地铁绝对是一幅众生相浮世绘,在这里,你能见到最优雅的与最难堪的,最精致的与最的沧桑的,最安逸的与最落魄的。一网打尽。

    巴黎有着世界上最错综密布的地铁网线之一:地铁总长221.6公里,有14条主线、2条支线,合计380个车站、87个交会站。当真实地置身于这个巨大的地下迷宫之时,我还是要不禁感叹,这是要如何才能设计出来如此这般复杂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线路啊?!散漫的法国人居然有这般精密的构想,实在令人佩服。

    作为流浪汉过夜的安乐窝,巴黎的地铁里常年弥漫着一股与这个浪漫之都格格不入的尿骚味。但在这里,你见不到任何一个优雅的法国人皱一皱眉头。他们将自己包裹在厚实的毛呢大衣中,或顾盼自怜,或埋头读书,又或者默默地吸一支烟,等待着呼啸而至的列车。

    巴黎的地铁很有趣,车厢的门总是在列车还不来不及停下的时候就被乘客嘭的一下拉开了。但你却绝不会看到有人纵身从飞车上跳下的场景,人们还是习惯从容的步下列车,悠然地四散而去。从不慌张的法国人会在清晨车子被别人堵在停车位里时,边读报纸边喝咖啡,等待那个不负责任的车主前来挪走自己的坐驾。至于等不及地铁停下就要把门打开的习惯,可能只是这个城市里难得的匆忙景象之一。

    1号线上可以遇见各色最正宗的法国小姐。她们或姿态慵懒,或神采飞扬,却都是精心修饰过的尤物。就连上了年纪的老奶奶,满头的银发也要梳得一丝不苟,至少要涂过口红才能迈出家门,而且我打赌,那管唇膏,一定就放在此刻她随身携带的小小坤包里。

    年轻的母亲从手袋里掏出一瓶矿泉水,拧开,递给大女儿。小女儿或许本来并不口渴,但看姐姐拿到了水喝,便也向母亲撒娇要水喝。母亲又从包里掏出另一瓶矿泉水,拧开,同样递给了小女儿。在我看来顶多只能放下钱包、钥匙、手机及少量化妆品的手袋,居然能从里面掏出两瓶500ML的矿泉水,并且里面说不定还有另一瓶!这难道是法国母亲的百宝箱吗?忽然间我想起了德国人最常见的装备:双肩背包,侧袋里插着一个容量至少为1,5L的水瓶。这样的配备也许更实用,但却绝不是优雅的巴黎人可以接受的风格。

    擦身而过的流浪汉因为自己打了一个嗝而不好意思地向我们致歉;独自就餐的老者在餐后要了红酒和巧克力,默默品尝。巴黎人总是时刻努力着,将生活过成艺术。

    已经微微谢顶的中年男人夹着式样刻板的公务包站在不开的那一侧门边,定睛一看,金色的包扣上有华丽的LV字样;那边厢,挽着先生的老妇挎着形状活泼、却并不与她不相称的手袋,仍旧是LV。法国人爱他们的铁塔,他们的美食,还有他们的Louis Vuitton

     

    回德国的火车上,邻座的男士把西装外套脱下来挂在窗户旁边的挂钩上,上衣内袋正巧露在外面。下面绣着小巧的标签:HUGO BOSS。这是一个德国男人!

     

    里尔克曾经说过,巴黎是一座无与伦比的城市。

     

     

     

     

     

     

  • 2010-11-22

    天堂火车站 - [@Deutschland]

              „Paradies Bahnhof: Umsteigmöglichkeit zu Fern- und Regionalbahnhof.“

          在每天往返于大学和宿舍乘坐的Straßenbahn上,都会听到这句话。Paradies Bahnhof是从Lobeda通往市中心的路上必经的一站。我时常会想,德国人自己怎样理解这座火车站的名字呢?帕拉狄斯?或是像我一直想的那样——天堂火车站?          

          这里的生活很安静,这里有素昧平生却互相问候的陌生人,这里有礼让行人的车子,这里还有很糟糕的正餐和可口的点心。等我回到北京的时候,我会想念这里的一切,不是留恋,只是想念。来了德国一个月,还没想过家,却开始对毕业回国之后的日子未雨绸缪起来。           

          Umsteigmöglichkeit zu Fern- und Regionalbahnhof——可通往地方性或较远地区的火车站。在这段换乘提示中,我最喜欢那个„fern“——通往远方。远方,远方会是哪里呢?特别是在从学校回家的车上,因为途经天堂火车站之后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我总会对这个„fern“展开各种想象:远方,北京那样的地方算是远方了吧,可是会不会又太远了一些?从这里出发,究竟可以到达怎样的远方呢?巴黎?罗马?布拉格?阿姆斯特丹?或者……天堂?           

          从这里出发,我只去过柏林——一个曾经也叫做远方的地方。柏林和北京很像,充斥着神色匆匆的人们。大城市总有大城市机械冷漠的一面,大家在城市链条上的某一个环扣里追逐着自己的生活,同时也被生活驱赶着,漫无目的地疲于奔命。          

          在柏林见到了许多温暖熟悉的笑脸。真好,至少你们还没有变。         

          著名的柏林主火车站,其繁华和忙碌程度完全达到机场水平。可是它却没有只有一间小小面包店的天堂火车站那样令人神往——从这里通向的,只是有不同名字、却有着相似冷漠脸孔的城市,但那都不是远方。          

          周末的天堂火车站格外热闹,德国人喜欢在周末举家出游,或者是在这个小城里上大学的年轻人会在周末回家探望父母。即便他们的目的地只是相邻不远的另一个城市,却也让我觉得那是一个温暖的远方。           

          我也希望能从这里出发,去往许多远方。

     

  •  

    有那么两部动画片,我看了分别不下二十次:一部是迪士尼的《狮子王》,另一部就是Pixar荣誉出品的《玩具总动员》。这两部动画原本在剧情、技术、质量上不分伯仲,但在“续集”的分水岭上,财大气粗的米奇厂牌完败,反而是《玩具》系列一部接着一部的精彩。

    在初次结识WoodyBuzzMr. Potato Head15年后,我终于看到了玩具们的happily ever after。(真的过去那么久了么?我真的有那么老了么?!……)

    Pixar的片没个亲密的人一起看宁可自己看,因为之前就知道自己会看到打回原形,不熟的人在旁边,有情绪又要顾虑实在是很不愉快。这是别人影评里的一句话,我很是赞同。回溯当年看《Monsters, Inc.》和《UP》时哭到抽搐得不能自已的画面,《玩3》上映,我果断的仅携泪点爆低的黛西小姐奔赴电影院——届时她必将沉浸在自己爆发的无边感伤小宇宙里自顾不暇。

    熟悉Pixar的观众其实很容易便会发现他们讲故事的路数:看似daily life的开场,忽然出现的危机转折,中段华丽刺激的冒险,揪心过后,再用一个温情得突破天际的结尾熔化你那柔软的小心脏。

    果不其然,在《玩3》最后几分钟类似《UP》中蒙太奇式回溯片段的重磅催泪弹攻击下,我绷了大半场的眼泪终于突破防线,思绪溃不成军。黛西小姐是从啥时候开始哭的我就不具体介绍了。

    所谓成长,就是懂得放手。即将迈入大学校门、不再需要玩具伙伴的Andy决心将他曾经最好的朋友们送给比邻而居的可爱小姑娘Bonnie。从箱子里一件一件掏出他心爱的玩具,Andy的眼神温柔成一汪水。见识过第一集中以虐待玩具为乐的坏小孩Sid、第二集中只想靠卖玩具大赚一笔的玩具城老板“公鸡人”、第三集中玩具们的噩梦“毛虫乐园”里不懂得如何正确使用玩具的幼童们,此刻AndyBonnie简直就是全世界小孩的典范,善良得要发出光来。Andy对玩具们,特别是Woody的依依不舍,如精确制导般命中每一个人心中最柔软的角落:

    ...I’m going away now. I need someone reeeeally special to play with them. ...Now, you’ve got to promise to take good care of these guys... They mean a lot to me.

    Andysay goodbye的不仅仅是他的玩具伙伴,放弃他们,意味着的是和自己曾经那段无忧无虑的童年说再见。15年的欢笑与泪水,我在乎的是曾与你共同拥有的美好时光。

    关于孩子与玩具之间的关系,Pixar的精神领袖John Lasseter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评论:“一个无生命的东西如果获得生命,它最愿意做的事情,应该就是制造者为它设定好要做的事情。一个花瓶会愿意盛上清水插满鲜花。一个玩具会愿意被孩子玩,让孩子快乐,否则会产生严重的焦虑感。前面两集《玩具总动员》,我们都是在处理这种焦虑感。玩具丢了可以找回来,破损了可以修补,但时间流逝,童年终结,这种事情谁都奈何不得。”

    和处处闪耀着卡通明星的迪士尼不同,也不仅仅走娱乐大众的梦工厂路线,相比之下Pixar更像是家人,他了解你的脾气秉性,欢笑与感动都源自最真挚的共鸣。

    After all, Pixar never let you down.

     

    BTW...《玩3》里的Buzz简直萌翻了,西班牙语模式下的他完全就是外太空来的卡萨诺瓦~ 虽然影片里也出现了昔日的卖萌利器龙猫多多洛,但就算是宫崎桑自己也会觉得自愧不如吧……

     

    Andy进化史

    少年Andy

    萌点Buzz

    once...

    玩具们的新主人——Bonnie小朋友

     

    拜托不要把什么都翻译成“总动员”了好不好……

    “信”、“达”、“雅”您到底是符合了哪条?